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气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自治区气象局关于印发广西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气发〔2020〕72号)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贵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贵港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西贵港市金港大道580号贵港市气象局,邮编:537100,联系电话:0775-4594066;电子邮箱:ggsqx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政府和中国气象局的有关规定,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制度建设方面
1.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和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和政策法规科为主要成员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任命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持续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方便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方面
1.在贵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进行信息公开。公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内容包括机构基本概况、人事信息、决策信息、工作动态、“三公”经费、部门文件等20个类别。截至2020年12月31日,通过贵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9条。
2.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方式,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气象短信、“三微一端”和开展气象宣传活动等方式宣传气象法律法规、气象防雷减灾知识、气象科普知识等信息。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表情况为气象报22篇、广西气象局网站34篇、广西气象局官方新媒体8.5篇、广西气象工作动态10篇、工作天气网6篇、贵港日报4篇;举办6次科普宣传活动。
3.针对重大时间节点、极端天气前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在春节、清明、国庆、台风过境前举办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最新天气趋势、天气气象灾害等信息。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召开4场新闻发布会。
4.编制政务服务指南。根据自治区“一事通办”的内容,按照高效、公开、便民原则,以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为目标,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服务指南。内容包括事项名称及其性质、申请材料、法定和承诺办结时限、是否收费、咨询受理及投诉电话、流程图等。
5.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相关内容、结果主动告知。与贵港市应急管理局、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易燃易爆场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公布检查计划、检查记录表、检查内容、被检查单位需提供的材料、被检查单位需在场人员等相关信息。根据“谁抽查、谁公示”的原则,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向社会公示本次抽查信息,公示率达100%。
6.利用内部气象政务管理信息系统,发布内部公开文件、领导重要讲话等信息,让在职职工及时了解单位内部工作动态、工作精神、人事任免等政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方面
《依申请公开申请表》在广西贵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2020年,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四)交流互动方面
建立“接访日”长效制度,完善问题收集、处置流程。每季度安排一次“接访日”,现场解答群众反映的问题。现场不能解答的,及时进行记录,上交本局党组讨论解决。及时召开反馈会,对记录问题向群众进行回应与解答。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开展4次接访工作。
(五)平台建设方面
1.把贵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推进“互联网+政务”发展。通过政府网络平台发布公众较关注、望知悉的信息。及时更新内容,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确保我局应当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对市政府网站进行不断完善,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2.在本局办公楼设立政务信息公开栏,公开本局政务信息。在一楼大厅设立政务信息公开墙,公开本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班子成员及成员分工等信息;设立政务公开展示架,张贴本局各科室联系电话、科室负责人,方便群众阅览和联系相关科室相关人员;在电子显示屏公开本局政务相关信息及天气检测情况。
(六)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 2019-2020 年度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评估工作的函》(桂发改财信函〔2020〕1576号)执行,没有出现不良社会影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 | 0 | 4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4 | 0 | 0 | |
行政强制 | 1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3.3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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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政务公开意识有待加强。部分信息公开工作过于“被动”,没有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与时效性与公众的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部分公开信息没有及时更新,信息的内容过于陈旧,未跟上公众需求的变化。“互联网+政务”推进速度有待加快。
(二)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改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做好各项保障工作。一是通过学习会、培训班、“知识强国”APP等方式,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意识、为民服务意识。二是深入基层、农村,了解公众最关心的信息,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频率、加强政务信息内容的全面性、针对性。三是加强合作,加速推进“互联网+政务”,利用新媒体及时发布更新信息,使政务信息公开的受众向年轻人扩展,加大传播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