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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及直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2025版) |
| 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本级、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气候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服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信息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科学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装备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雷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以及上述单位投资企业 | 事业单位、企业 | 投标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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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协商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 3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本级、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气候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服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信息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科学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装备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雷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 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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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 协商不超过政府采购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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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本级、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气候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服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信息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科学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装备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雷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以及上述单位投资企业 | 事业单位、企业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1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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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气候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服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信息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科学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装备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雷中心,以及上述单位投资企业 | 事业单位、企业 | 专业、专项气象服务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气象资料服务、气象预报服务、特种气象服务、气象信息服务、气象技术服务、专业气象服务、气象科普研学服务、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评价服务、城市气象服务、软件研发、技术咨询、信息系统建设、气象灾害风险普查、气候可行性论证、风能太阳能资源评估服务、气象灾害(台风、暴雨、大风、低温、高温、雷电、极限风速等)评估等气象服务费 | 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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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装备中心 | 事业单位 | 气象仪器计量检定、校准等技术服务 | 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气象仪器计量检定服务与校准、检测服务等 | 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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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服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雷中心,及其投资企业 | 事业单位、企业 | 防雷检测服务、雷电专业专项服务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电表防雷设施检测、避雷针检测、避雷线检测、避雷网检测、避雷带检测、防静电检测、电源线路和设备检测、零地电压检测、防电磁干扰检测、避雷器检测、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等专项服务费 | 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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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气象宣传服务 | 气象文创用品设计、气象文创用品制作、文化艺术交流、广告制作与发布、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技术培训、会议及展览服务费等 |